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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法律吗?为什么其中没有量刑的标准?
国内虐童案件频发,而人大代表说“法无禁止不为罪,法律没有对这个行为定罪,是不能去凑合着定一个罪,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终幼儿园的老师也被释放。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没有量刑的标准。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法律呢?
补充:既然是法律,而且幼儿园老师也陈述并认罪,为什么无罪释放呢?
提问者采纳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量刑的问题由《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
比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的含义)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追问:
既然是法律,而且幼儿园老师也陈述并认罪,为什么无罪释放呢?
追答:
请问《释放证明书》上写的是什么?
追问:
不清楚,新闻没有报道吧
追答:
老师被拘留没有?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追问:
浙江温岭市公安局昨晚通过微博“温岭公安”发消息称,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昨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追答:
上面已经表述清楚了,老师不构成犯罪,即不受刑事处罚.但要受行政处罚,应给予行政拘留15天,因为之前已经关了15天了,所以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后,依法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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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雅半粗器具, 半华半实庭轩。
心情半佛半神仙, 姓字半藏半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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