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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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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红绿灯节目
有个老大爷在环路主路上悠闲自得地走,结果造成了一个白色富康急刹,后面一车躲过去了,在后面2车就倒霉了一个不注意就撞上去了,三车追尾,造成这么大事情, 那个行人就像什么都不知道,就在富康前面往左面去了,看都不看一眼他造成的事故现场,结果还是警察来了给他带出去了。像这种情况,难道行人没有责任吗?

我觉得机动车道路权是不是应该属于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属于非机动车,现在好像法律混乱,要不然就是执行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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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同在一片蓝天下
2006-12-25 23:30:2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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