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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谁不想停在小区里呀,只不过小区停车要收费,明明是大家买房时付了款的公共面积,却被开发商/物业用来反向业主收费
其实大家谁不想停在小区里呀,只不过小区停车要收费,明明是大家买房时付了款的公共面积,却被开发商/物业用来反向业主收费,而且交通局也批准了,这些费用应该归业主所有才对,对于这种情况,交通局和建委就不应该批准才对呀。作为管理部门,看到出现大量的违法的情况,应该反思是不是自己的规定有问题,是不是自己的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是不是没有从人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以官本位的思想,大呼“KAO,刁民!”,因为有权者的不慎行为对人民造成的伤害更大。

如果一时解决不了,可以在路边便道上划上停车位线,以便大家免费有秩序的使用,同时应协调政府各部门力量,尽快停止向未经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小区物业发放停车收费许可。这样才能符合国家宪法和物权法,也深得民心达到和谐管理的目的。
2007-06-15 12:37:5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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