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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其实未必不是赢!
为了整体社会的效率,法律已经给了机动车极大的路权,为此行人和非机动车经常需要走很远的路才能到达近在咫尺的马路对面。
路权的赋予就是对司机的保护。不过这种保护是有限的,那就是行人侵犯机动车路权的时候如果受到伤害,机动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强势的机动车一方滥用路权(比如道交法施行之前某些地区的“撞了白撞”制度)。
象你这样的小事件,你会觉得自己冤,但是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横穿马路(比如一个初进城的人,或一个儿童,或一个老人,甚至就是一个明知故犯的成年人)而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他冤不冤?所谓“罪不至死”就是这个道理。这种因为小错误而招致大惩罚造成的损害就需要进行平衡补偿。76条和交强险的意义就在于此。
还有一点,遵守法律不分先后,不能因为别人违法在先,我们就可以违法在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就在于此。
输赢也不要看一时一事,宽容、平和、有大局观,输了其实未必不是赢。
2007-12-29 12:14: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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