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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9.20,开车看来要十分注意才行,限制太多了。
7月20日起全市实施多项交通管理措施
配图解读方便市民出行
2008-7-18 17:17:00 点击量:1573 【字号 大 中 小 】 【文章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相关通告,从7月20日起,本市将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出行的管理措施, 由于此次削减机动车总量工作共历时2个多月,时间长、范围广,为了更好服务广大百姓出行,在奥运期间,我局相继推出了车辆单双号变更、给残疾人驾车发放奥运专用通行证、手机上网查路况等十项便民措施。同时,为了让广大驾驶员能够直观、准确地理解《通告》内容,减少对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影响,又专门组织人员按照《通告》相关内容分类图解,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flash图解,提示驾驶员不同的限行道路区域和相关绕行路线,力求让不熟悉路况的司机亦能一读便知、一读便懂。此外,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奥林匹克中心区域和奥运专用道也于7月20日开始采取相应交通管理措施。在此提示广大司机和百姓,注意上述地区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时间和范围,提前做好出行准备,积极配合相关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为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7月20日起本市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准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
(三)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不含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须遵守通行证的使用规定);
(四)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
(五)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六)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七)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邮政专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但邮政专用货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西六环路未开通路段以设置的交通标志为准,下同)。
  
以下机动车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货运机动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二)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三)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行驶。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同时,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前,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运输土方或渣土的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7月20日外埠机动车在本市范围内通行的交管理措施

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进京的外省、区、市机动车(含持有北京市市区通行证的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北京市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7月20日至9月20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进京车辆,须按下列规定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一)载客汽车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二)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需持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有效的驾驶证、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机动车进口凭证、强制保险标志;
(三)其他车辆需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
(四)由北京市环保部门核查尾气排放合格证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其他证件、证明后,办理有效期为3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以下机动车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件,且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一)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但车证底色为黄色的场馆外围和场馆临时车证车辆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
(二)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
(三)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经批准的临时入境车辆。

省际旅游大型客车、“绿色通道”车辆、邮政专用车及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仍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6时至24时,除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和邮政专用客车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7月20日起奥林匹克中心区相关交通管理措施

一、7月20日0时至9月20日24时,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安翔北路主路禁止车辆通行。
(二)科荟南路主、辅路,除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的车辆(以下简称“奥运专用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下列道路除奥运专用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1.北辰西路大屯路口(不含)至科荟南路东口主、辅路(公共汽车可由大屯路向西绕行);
2.北辰路北土城路口(不含)至北辰桥(含)南向北及北辰桥至奥体西门北向南主路。
(四)下列道路除奥运专用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1.北五环路北侧辅路奥林东桥下(不含)至林萃桥下(含);
2.北辰东路奥林东路南口(含)至北辰东桥(含);
3.北四环路北侧辅路安慧桥西主路出口(不含)至北辰西桥下(含);
4.北辰西路民族园路口(不含)至北辰西桥主路;
5.北辰西路北辰西桥(含桥上)至北辰西路大屯路口(含)。
(五)北五环路南侧辅路林萃桥西主、辅路进出口至奥林东桥西侧主路出口(45出口),除奥运专用车辆、持有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参观车证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六)奥林东路奥林东桥(含)至奥林东路南口(含),除奥运专用车辆、持有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参观车证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七)科荟路林萃路口至域清街东口(含)、域清街东口至水源九厂东侧路南口(含)、水源九厂东侧路南口至北口(含)、奥林匹克公园北部赛区公交场站北侧路至林萃桥下(含),除奥运专用车辆、持有有效奥运访客证件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八)下列道路除奥运专用车辆、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交通管控区内小区居民和单位车证的车辆(以下简称“管控区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1.大屯路安大路口(不含)至北辰东路两侧辅路;
2.慧忠北路大屯医院路口(不含)至北辰东路;
3.慧忠路慧忠路口(不含)至北辰东路两侧辅路;
4.安翔北路306医院路口(不含)至北辰西路两侧辅路。
(九)南沙滩路科学院南里中街路口(不含)至北辰西路,除奥运专用车辆、管控区车辆、持有有效奥运访客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十)下列道路除奥运专用车辆、管控区车辆、持有有效奥运访客证件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1.大屯路林萃路南口(含)至大屯路林萃东路南口主、辅路;
2.大屯路林萃东路南口至北辰西路路口两侧辅路;
3.林萃路南口(含)至科荟南路西口(不含)。
(十一)林萃路科荟南路西口(含)至科荟路林萃路口,除奥运专用车辆、持有有效奥运访客证件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但管控区车辆可以由北向南方向通行。
(十二)科荟路安立路口(不含)至奥林东路南口(含),除奥运专用车辆、管控区车辆、持有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参观车证的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二、7月20日至9月20日,大屯路林萃东路南口(含)经大屯路地下隧道至安大路口(不含),每天0时至5时30分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每天5时30分至24时,除奥运专用车辆及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准许通行的车辆在此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7月20日起奥运专用车道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是指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比赛、训练场馆、奥林匹克大家庭住地、媒体酒店、机场、主新闻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等场馆及为奥运会、残奥会服务的相关设施之间,供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在道路顺行方向最左侧机动车道,由车道标线、地面标识和标志组成。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标线由黄色、白色间隔虚线组成。专用车道左侧的车行道边缘线保持不变,右侧以黄白相间的虚线施划车行道分界线。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地面标识为白底彩色五环图案。


(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指示标志由蓝底白色虚线、箭头及白底彩色五环组成。


(四)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内可标注使用时段。



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启用期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标注使用时段的,除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二)标注有使用时段的,在标注时段内,除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在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同时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段,不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四、2008年7月20日起至9月20日止,根据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抵、离京、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启用时,以下机动车享有通行权,准许按规定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其他车辆及行人禁止进入:
(一)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不含正面底色为黄色的奥运会及残奥会临时车证和场馆外围车证)的以下机动车:
1.按照车辆证件标明权限可通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的客运车辆;
2.为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输行李、器材设备的车辆;
3.执行场馆运行保障的通信、电力、兴奋剂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车辆;
4.承担比赛转播任务的卫星转播车;
5.核定载质量4吨(含)以下的物流、餐饮、清废等货运车辆(但不得在长安街和二、四、五环道路上设置的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内通行)。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三)持有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车证和参加国家体育场开(闭)幕式彩排车证的车辆,只准在开(闭)幕式当天和彩排当天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
据了解,奥运期间,交管部门为最大限度地做好各项交通服务保障,方便百姓出行,已专门研究制定疏导分流方案及社会车辆绕行路线,通过媒体将各项管理措施及绕行路线广泛发布到社会各界,并与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交通广播网合作,通过各省市交通广播将以上信息发布给各地驾驶员,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以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各项交通管理措施的顺利执行,为广大驾驶员提供尽量多的绕行选择。同时对社会车辆开展路面检查和分流疏导工作,在各进京检查站设立分流导示牌和绕行路线图、印发在京交通安全服务指南等宣传手册,利用媒体与室外信息显示屏进行提示,同时加大科技手段投入,通过监控探头、“电子警察”、移动执法监测车等科技执法手段,配合路面执法对路面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交管部门表示,7月20日开始,本市将实施多项交通管理措施且时间长、范围广,为减少对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影响,保证广大驾驶员能迅速熟悉路况并选择适合的绕行路线,交管部门将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信息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发布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及相关绕行路线,使驾驶员在出门之前、上路之后、行驶途中能够随时掌握交通管理信息。希望广大驾驶员随时留意交管动态信息,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合理制订出行计划,并提前选择绕行路线。(新闻办 祁琦、辛晨)
2008-07-18 21:28:4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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