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三国
三国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5096
魅 力 值:588
龙    币:6945
积    分:4415.9
注册日期:2002-07-02
 
  查看三国个人资料   给三国发悄悄话   将三国加入好友   搜索三国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三国发送电子邮件      

你说得都有道理
1, “比如去别人家串门, 没有固定车位,往往只能占别人车位。”
没有固定车位,可以停临时车位,没有固定车位并不是占用别人车位的理由。
// 老实讲,很多小区没有临时停车位, 能卖的都卖了.
// 我每次串门停车时都特紧张, 生怕别人怒了.
// 如果有保安,我一定会和保安说的.但是保安往往是流动的,没啥效果

2, “我倒是觉得物业应该出面来协调此事, 比如进门登记车号,被访者楼号.
一旦你占用的车位原主要用,物业直接通知你挪车.”
这话说的很对,物业要加强管理,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问题,不过就目前状况来讲,物业保安不会那么积极。
// 意见一致,执行困难我们都解决不了

3,“毕竟你实实在在的收了停车费,相当于一个车位你卖给了两个人,有问题当然应该找物业协商”
收了停车费不错,但并没有把一个车位卖给两个人,因为小区内并不是只有一个车位,而且也没有指定卖给你哪一个。
以上是个人之间,我的车位也老是被以上述理由占用,目前我还没有对策,如果有好的解决办法,欢迎交流
// 虽然物业没有指定具体哪一个车位卖给了临时停车者,但是肯定是众多车位中的某一个, 不是甲的就是乙的
// 实际上物业是收了双份停车费的.
// 除非小区有公用临时停车位,非个人的. 那是别话.(不过基本没有临时车位,参见第一条)
2009-01-07 13:41:5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2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