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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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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这队。不管死者父母跟死者关系如何,这么做是对的。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并且可以要求解除亲戚关系。谁也不能保证女婿可以厚道的赡养前岳父母终老。即使女婿有这么厚道,将来再婚后妻子是不是允许,这也是问题。如果女婿在再婚妻子和前岳父母的矛盾中左右为难,结果会如何?离婚?还是放弃赡养?还有,那时候女婿要赡养6位老人和至少一个孩子,如果心有余而力不足呢?前岳父母怎么办?
另外,即使死者父母完全有能力给自己养老,也要合法继承女儿的遗产,为外孙女做准备。万一外孙女将来受到不公平养育或女婿能力不济时,也可以保证外孙女不致于太可怜。
如果不要求遗产继承和赔偿,万一将来出现最不好的情况,前岳父母也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可以主张,怎么办呢?所以,还是有备无患吧。

当然,以上言论只是就事论事的说遗产继承及赔偿问题。对于该要求提出的时间是否合理(注意,这里用的是“合理”而不是“合法”)不予评论,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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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夜无尘,月色如银。酒斟时,须满十分。浮名浮利,虚苦劳神。叹隙中驹,石中火,梦中身。且陶陶,乐尽天真,几时归去,作个闲人。对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
2009-03-25 15:47: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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