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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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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赔偿分三种情况
1、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本案中,因为承保车辆不负事故责任,故承保公司承担1.3万元左右的交强险赔偿额。(实践中,有一小部分交通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北京市辖区法院,通常不区分机动车辆是否承担事故责任,一概在11.2万范围内判令保险公司赔偿。)

2、保险公司承担的1.3万元以外的损失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3、由保险公司承担1.3万元以外的损失部分,由受伤者承担90%以上的赔偿责任(自负该部分的90%)。
(此文由飞镝在2010-03-24 21:47:34编辑过)
2010-03-24 21:37: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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