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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制度破冰 丰田浙江承诺补偿车主损失
中国召回制度首次“破冰”。在历经整整一周的闭门谈判后,3月29日下午3时,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杭州承诺对今年召回的RAV4车主补偿经济损失。不少法律专家表示,此次一汽丰田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对送修召回车辆的消费者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等,具有示范效应,今后其他车企召回时,也将面临着是否对消费者提供补偿经济损失的抉择。

中国召回制度首次“破冰”。在历经整整一周的闭门谈判后,3月29日下午3时,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杭州承诺对今年召回的RAV4车主补偿经济损失。不少法律专家表示,此次一汽丰田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对送修召回车辆的消费者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补贴等,具有示范效应,今后其他车企召回时,也将面临着是否对消费者提供补偿经济损失的抉择。

浙江立法要有法可依

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在“丰田问题汽车消费维权暨汽车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整治会”上,代表浙江省工商局和消保委首次表明立场,并采取五条应对措施,要求丰田公司尽快明确召回时间表,对车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据悉,此前丰田汽车之所以没有像美国市场一样对中国车主进行补偿,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该《规定》并未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

目前人均汽车拥有量位居全国第一的浙江省,是中国惟一一个立法规定汽车召回需由厂商支付相关损失的省份。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霄燕表示,1995年,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国家三包规定”。其所确定的三包商品目录范围只能反映当时我国国内的平均生活水平要求。随着经济发展,立法要跟上,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明确提出,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三包期限为“一年或1.5万公里”。而根据《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浙江省的地方立法发挥作用,使要求有法可依,一汽丰田接受了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省消保委提出的要求,表示他们将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客户的原则,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认真地予以回应。

召回或将一视同仁

3月29日,丰田公司提交的书面意见没有将补偿范围限制在浙江范围内。尽管丰田对浙江和浙江以外的省份实施不同待遇,从法律上来说也是行得通的,毕竟中国其他省份都无法可依,但记者从丰田公司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丰田或将对全国的RA V 4召回车主给予相同的补偿待遇,“虽然是跟浙江省工商局谈,但最终丰田可能还是会将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市场来改进售后服务。”

丰田迫于浙江省地方法规的力量,承诺对车主赔偿。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按照一视同仁的原则,会否在今后其他国内外汽车生产厂商召回时,都要给予车主补偿?

自主品牌将雪上加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委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以来,一方面,2009年中国汽车召回数量占总保有量的比例约为美国的一个零头。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已达7619万辆,当年共召回汽车135万辆,仅占汽车保有量的1.77%。即每100辆车中不足2辆被召回。美国每100辆汽车中约10辆召回,召回比例远远高于中国。

另一方面,《规定》实施5年多以来,截至去年底,近60家国内外车企主动召回200余次,召回车辆超过300万台。除对召回车辆进行处理外,尚无厂商对消费者因送修被召回车辆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

3月29日丰田的承诺无疑是中国实施召回制度以来的一次“破冰”之旅。

记者采访了一位美系车厂商负责人,他表示,一旦一视同仁,迫于舆论压力,今后厂商召回都要对因送修被召回车辆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就车企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自主品牌,本身实力有限,如果再赔偿经济损失,对其或将是致命打击。

但也有业内人士直指,在产品质量标准问题和缺陷产品追究制度上,中国迟迟不能向发达国家看齐的原因之一,是担心技术相对落后的自主品牌不堪一击。

政协委员王万林撰文指出,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从《规定》看,违规的成本最高只有3万元。在美国,若出现厂家隐瞒严重质量缺陷和相关真相的情况,根据其交通安全法规,企业负责人判处15年的徒刑,厂家付出少则1500万美元,多则上亿美元。日本根据《道路运输车辆修正案》,罚金是2亿日元。一般而言,企业选择召回汽车的费用轻易就会超过千万元。至少从处罚的力度看,在中国的汽车企业必然会选择“不召回”。

此外,浙江省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宓明君向媒体表示,政府部门应该以此次事件为契机,重新反思国内对消费者保护的不足,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我们应该全面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目前国内的召回制度仅存于汽车、儿童玩具和食品领域,事实表明,这些局部的召回制度对于改善我国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作用有限。”    本报记者 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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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13:33:4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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