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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交通事故的教训-沙河停车场
本人最近几个月出差在外地,一不小心,过了车检的期限2011年10月31号,本想11月5号(周末)去车检,可在11月3号早晨7:36分,自南向北行驶至霍营聚龙建材城附近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自西向东的车撞(左前叶子板和保险杠稍微变形,左方防擦条被擦,左前轮毂被蹭),但不影响正常使用,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在查我的车辆状况时,查出没有车检,于是我的车辆被扣留。通知说要扣留满24小时后才能办理处罚手续(疑问一:问什么要等24小时?后来得知:一天停车费要50元,还要拖车费,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到达停车场的)。我11月4号又忙一天,于是5号一早去接受处理。在沙河交通队执法站办理完处罚手续后已经11点多,告诉我车不在执法站,而是在另一个地方,沙河停车场,北六环往北,我靠,这么远(疑问二:为什么这么远?太近了拖车费不好收高)。本人不认路,于是先从史各庄坐519路公交车到沙河再说,问了一个公交车站的疏导员(想着这样的人应该比较可靠)怎么到达停车场,他说那里不通公交,可以打的30元,刚好他下班,坐他的车就可以,给30元就可以了。
坐着疏导员的车,一路和他聊着。他原本是公交司机,因为他现在值班的地方拆迁,ZF怕被拆迁者闹事,就安排他们在那里“值班”。顺便做疏导员。还说起,停车场的那帮人都是管理部门的熟人,找片空地,建一个烂停车场,大把地赚停车费和拖车费。
好不容易在12:08分来到停车场,车场的自动卷门关着,透过卷门斜着往值班室里望,看到有人在打电话,值班室一侧的门上写着“取车处”,想必就在这个小屋里办理取车手续。门口停着一辆车,车上人员不属于场内的人员,但在更换停车场门口停车场作息时间的牌子(通过他与里面的保安交流,才知道他不是场内人员)。保安人员先后从屋里来到门口五次,其中两次是和换牌子的人有关,有三次和我有关,他告诉我下午两点上班(的确是两点上班)。这时才12点过20分钟,我要在这里等上一个半小时。我靠,外面还有下着毛毛雨。我说能不能通融一下,他摇头走了。过一会又出来,说让我拿两包烟,他帮忙通融一下。我问他卖烟的地方,他说附近没有,我又说那就给你20块钱,自己买吧,他说了句话,就回屋里去了,我没听清他的话。一会又出来了,说30块钱吧,妥了。要我一会取车时给他就可以了。
终于和他一起进屋里去了,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才是厉害的角色,姑且喊他牛B吧。牛B拿了登记本,要了我的行驶本,就开始登记,说是要200元停车费,我说每天不是50吗?也就两天应该100才对啊,他说还有100元拖车费。我的车当时没有什么问题,根本不需要拖。他非常生气,说“要不你等周一吧,周一过来取。”,我说没关系,只要能开发票,我到时找事故责任方报销就可以了。他说开发票只能等周一,我说暂时不要发票,到周一给我再开就可以了。想要向他要一个收据,他说,不用的,到时报车牌号就可以了。就这样,我取车之后,没有停车场的任何的收据,我估计周一我打电话过去开发票也只会给我开100元的。
上网看了一下关于扣留机动车的情况,大家对这种做法还是比较有意见的。我没时间去较真,否则我会起诉交通执法站的。现在,我的车还没修,因为事故责任方回山东老家了,过几天才回来。
这次事故,我没有任何责任,这两天已经花了我尽500现大洋(但终归是没车检造成的)和1天的时间,等到处理完毕,不知道还要怎么样。所以,驾车的朋友千万要小心,你可以保证自己不出事,但不能保证别人出事连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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