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绿百合
绿百合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34510
魅 力 值:4222
龙    币:23299
积    分:22904.7
注册日期:2002-01-04
 
  查看绿百合个人资料   给绿百合发悄悄话   将绿百合加入好友   搜索绿百合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绿百合发送电子邮件      

标题:那个在东南四环上撞S人的最后结果终于出来了,
标题:那个在东南四环上撞S人的最后结果终于出来了, 转自XCAR
内容:
记得呆哥哥说过,我不会那么冷静,在当天就计算赔偿的数额。事实上,我确实当天就按照墙上的事故处理办法计算了
损失,帖子的内容属实。
不过,我当时不知道,虽然我出事在4月30日,但是损失要按新法算。
昨天调解时木有给我任何书面材料,以下都是凭回忆写的,不对
的地方,TX们赶紧提出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是公安部5月13日发布的文件,我的事故适用这个文件,原来的93年北京市政府发
布的文件同日作废。
《规定》中第五十八条这样写道:
”(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定义了损失: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法律计算,损失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丧葬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以下是我的损失,我不打算向他要,不过JC戊还是计算了。
11、停车费
12、拖车费
13、修理费
14、验车费
一共13项损失。
1,医疗费,xyf在天坛医院神经外科ICU住院治疗,7天花费医药费共26500元。在清河法医鉴定中心做尸体检验花费3200元,此项合计29800元。凭票据。
2、误工费,xyf本人已经死亡,木有误工费。其丈夫至交通队参加事故责任认定,以及调解,一次一天。计算丈夫减少的收入,不过。丈夫不是正式员工,需要丈夫单位的劳资部门开出收入证明或持工资完税单。此项数额太少,可以暂时忽略不计。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xyf一直在ICU住着,木有护工,那么计算丈夫一人的7天误工费,即为护
理费,同2。
4、交通费,救护车费+家属办丧事交通费(以3人往返家里与北京计))+往来交通队车费,都以普及型交通工具为标准。丈夫说坐火车到他家要300元。而他往来交通队都有甲C陪伴,就木有市内交通费了。
此项为救护车费320元+300X3X2=2120
5、住宿费
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为上限计算,凭住宿票据。此项对方木有。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多少我忘了,不多。
7、营养费我忘了JC怎么说的。
8、丧葬费凭票据计算,但不得超过北京200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此项对方大大超出,他们回老家后大办了丧事。JC以去年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55xx元。
9、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按五年计算。
xyf有女儿一个按照”低保“每月290元计算至18岁。
290X12X17.5=60900,此女儿为两人共同抚养,除以2,等于30450。
xyf还有父母,4个兄弟姐妹,应计算8900元。JC算的,我木有问。
第9项共39350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北京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2003年度为11xxx元每年。xyf为31岁。
此项为22w多。
JC戊还计算了我的损失
停车费300元、拖车费木有、验车费80元、修车费8500元。
本次事故总计损失大概在30w左右。
另外,交通队还要收取事故处理费,主责600元,次责200元。

不计入损失。
明天还去交通队参加第二次调解。

另外又有人提新交法,我不发表对新交法的意见。只说说我看到的事实。
我昨天调解时,另一组事故也在处理中,是个横穿京沈高速主路被撞死的,一家三口开私家车出去玩,回家路上出了事。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48w。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赔偿5w,另外43w由司机出。
丈夫去隔壁交数事故处理费时,JC戊热情地告诉我:
“小伙子,你就走运吧,你要是晚一天,你就哭去吧。”
“我学了新法,好像是我负主要责任。”
”不对,你负全部责任,你木有证据证明你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看看他们吧(就是48w)“

”那30w,保险赔10w,还有20w,我赔不起。”
“那就不是我的事咯”
“……”
“什么叫法?这就叫法!”
“……”
“木钱就别开车。”
“……”

刚发出来觉得排版有问题,我改了。文章内容木有改。

--
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4-06-16 11:07: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