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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贴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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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car看到这个才知道变了几年了
老黄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除非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比如借车给没有相应驾照的人使用等,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013-05-04 13:31: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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