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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34530 |
魅 力 值:799 |
龙 币:37114 |
积 分:65345.7 |
注册日期:2009-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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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这样判
首先,肇事逃逸的三个车主没抓到,此案应为办案中未结案状态
既然未结案,让最后一个车主承担属于他的那部分责任(一定的百分比)
剩下的部分,交通部门垫付(那么多交通罚款涅,不能说没钱垫付这个),等抓到逃逸车主,交通部门向其追偿
交通部门掌握着资源,并且交通案件侦破是其职责之一,追捕和追偿应该由他们完成
另外,对肇事逃逸的处罚还是太轻,应加重处罚,尤其是经济之外的处罚,比如刑罚
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才能使人们更加守法,反之则越来越多人违法(本案显然是弄反了,让守法的人替3个不守法的人经济赔偿,交警破案也没压力和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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