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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新交法挺好,我看怨声载道的zz们都是有车的zz,你们可曾考虑我们走路和骑车的zz...-武大郎
我觉得新交法挺好,我看怨声载道的zz们都是有车的zz,你们可曾考虑我们走路和骑车的zz吗?
以人为本是没有错的,毕竟人的生命最珍贵:
我一直都是骑车或者走路上班,凭良心说,我是很守规矩的骑车人了,可是每天路上我都不得不跟开汽车的抢路,真担心哪天我就挂了。为什么呢?
原来我住芍药居,骑车上班过熊猫环岛,大家开车时候曾想过那里有人行横道吗,每天我在那里耽搁5分钟都不止,汽车到了环岛都要加速,就为了不让骑车和行人过,我能怎么办,只好硬头皮瞅哪个司机稍微油给慢了点就赶紧往过闯,我知道那个司机一定在想:我怎么这么面,下次一定要跟紧。
昨天去西三旗东方家园,从中关村过来,在四拨子下,过人行横道上天桥,嘿嘿,同样,司机朋友们到了人行横道毫无例外的给油加速,难道这种情况还不该颁布新交法吗?
从东方家园出来,过西三旗桥,绿灯走的,突然一辆桑塔那右拐呼啸而来,一身冷汉,你能说开车的违规吗,他是右转啊,可是我违规吗,我直行,绿灯,人行横道。。。。
随便举几个例子,其实每天这样的事情都在上演,我每天骑车回家都一肚子气,没有办法,你再守规矩奈何路口根本过不去呢。
司机zz们总说如果有人要自杀,有人要碰瓷怎么怎么样,我想说毕竟不把自己姓名当回事的人还是少数啊,碰瓷是碰不出伤的,那是讹你,这不用新交法来判定的。而真正到四环五环主路上去找死的人又有几个。
所以我觉得新交法没有什么过分的地方,更多的约束机动车,保障人的生命没有错。当然我要谴责那些乱穿马路,不看红绿灯的行人,这也需要立法来解决,但和新交法中保护生命的根本并不抵触!
http://www.hlgnet.com/bbs/seeinfo.php?seename=%C8%FD%D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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