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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角色不同,看问题的立场就不同,不守规矩的行人很多,不守规矩的司机也很多
司机们强烈反对的是第76条,确实是矫枉过正了,什么情况都要司机负全责,那么司机为了躲避行人而导致自己的受伤甚至死亡,行人会负责吗?会赔40万吗?这种情况又不是没发生过,曾经发生过一辆富康988在高速路上为了躲避行人而被后面的大卡车追尾导致车内三人全部被挤死的事情,行人逃之夭夭,三个人就这样白白死掉,如果是你的亲人或者是你自己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看?现在很多司机已经是本着宁愿撞车也不撞人的原则了,还要怎么样?
现在三四环主路上到处是发小广告的人,严重影响了交通,更别说别的路了。难道这就是新交通法的目的吗?难道行人就是绝对的弱者而司机就是绝对的强者吗?
我觉得各走各道是正理,可是现在国内到处都是没有线的路,到处是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与汽车,难道要解决交通问题就要从司机们开刀吗?难道行人没有一点责任吗?
政府能制定出这样的法律,真是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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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简单的快乐
2004-07-08 11:47:4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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