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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2347 |
魅 力 值:1729 |
龙 币:26078 |
积 分:13626.7 |
注册日期:2004-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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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说法有道理呀,5环是归首发,但不收费呀,就好像买电视送个手电筒,那电筒用了几天坏了,好像卖电视的不管换吧?这其中的道道儿,还是得找负责解释交法的部门来说明,咱们自己的推断毕竟不管用呀。哪位有这路子打听个详细的说?
如果确如转贴所说,那我能打赢的官司我就要打,争取合法权利是一方面,打官司导致的费用成本都会由败诉方承担的,不赔稳赚。 (此文由digitalcut在2004-07-16 10:34: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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