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出台13号文《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地政府不得制定限制二手汽车限迁的政策,除京津冀、长三角各省市和珠三角的部分城市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