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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要挂“实习”标 换颜色不用审查
  从昨天起,交管局车管所对31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工作进行了调整。据了解,这次调整是根据7月1日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两个文件。

  车身换颜色不用审查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今后办理所有机动车业务,均不需要提交发动机号拓印膜。所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时,司机不需留存发动机号拓印膜。

  同时,如果司机想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前审批时也不需审查机动车了。

  车身喷广告只限五种

  为了规范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行为,车主在喷涂前要先去审批,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因此,在车身做广告要先进行审批。此外,车身上的部分地方如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和车前、后部不能喷涂、粘贴标识。

  而在其他部位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只限五项,单位名称、企业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均不得改变。

  新手要贴“实习”标

  从9月1日起,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由交管局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标为黄底红字,目前正在印制中。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在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时,会免费领到实习标志。已领取驾驶证的实习驾驶员,在10月1日前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交管部门将在路面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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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报废车要被吊销驾照

  交管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外,并对机动车主进行罚款,还要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验车期限有调整

  对于机动车检验期限,交管部门也有重大调整。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新检验周期与原来的检验周期相比,总体上是延长了检验有效期,但报废年限和由定期检验进入延缓报废检验的时间都没有调整。比如说:原来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超过20年的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4次,现在调整为2次;原来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使用10年到15年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2次,使用15年到20年每年进行延缓报废检验4次,现在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在10年使用期内每年检验1次,10到20年延缓报废期内每年检验2次。

  3.70岁老人也能骑摩托

  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办理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4.单位破产机动车可简单变更

  过去,如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一直是车管所经常接受咨询的业务,这次也作了相应的便民调整。单位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可以凭以下证明作为身份证明办理:一是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二是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三是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5.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更严格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6.增加准驾车型要变难

  过去,司机如果想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时,只会增加路考。调整后,业务考试科目增加了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和桩考。

  7.简化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同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可以代机动车所有人到分所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就不用再往返跑路了。
2004-08-17 08:56: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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