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大难不死
大难不死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7256
魅 力 值:14425
龙    币:57134
积    分:35255.1
注册日期:2003-08-14
 
  查看大难不死个人资料   给大难不死发悄悄话   将大难不死加入好友   搜索大难不死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大难不死发送电子邮件      

牛振华亲属索赔26万元 牛振华撞车案比“冤”
牛振华亲属向大货车车主和司机索赔26万元。大货车车主连呼冤枉并提出反诉,要求牛振华一方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5万余元。昨天(26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K?K昨天,牛振华亲属一方向法庭出示了事故认定书,认为大货车存在三项违规行为:超载、无后防护杠、在禁行时间内进入市区,正是这些违规行为最终导致牛振华撞车身亡。

?K?K大货车车主刘世龙的父亲刘来波表态:交通支队的事故认定不公正,他们不应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大货车有生产合格证,通过了当地车管所的检验,新车出厂时就没有后防护杠,所以没有防护杠不是他们的责任。大货车虽说超载,但只是超过核定载质量而已,没有超限,仍在路政部门许可范围内。事发时,大货车时速仅三四十公里,如果不是牛振华酒后驾车,如果牛振华驾车系上安全带,这桩恶性撞车事故就可能避免。该事故使他们损失了5.9万余元,因此,他们提起反诉,要求牛振华一方赔偿其损失。

?K?K牛振华一方对其中的部分索赔表示认可。

?K?K由于牛振华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K?K案件回放

?K?K5月11日夜11时20分左右,牛振华和朋友聚会后驾车回家,经过西外大街白石桥下时,和一辆大货车追尾,牛振华当场身亡。5月28日,海淀交通支队对该事故作出鉴定,牛振华负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闫国林负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中写道,牛振华血液中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205毫克,是醉酒驾车;车速为85至101公里/小时,超过了西外大街70公里/小时的限速;同时还违反了交通法“同车道前后车应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所以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记者谢德良)

--
用好你手里现有的相机,器材上无止尽,浮云... *^__^*
2004-08-27 10:34: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