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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2347 |
魅 力 值:1729 |
龙 币:26078 |
积 分:13626.7 |
注册日期:2004-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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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会--2
主持人:现在宣布立法听证会注意事项,第一本次立法听证会将于两点开始,会议开始前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为进行过程遵守会场秩序,配合主持人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喧哗随意走动,不得进行新闻采访与其他扰乱听证会正常继续的行为。
二、听证陈述人发言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发言至第7分钟工作人员将会提示,满8分钟时将会再次提示
三、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会结束时请将书面材料和发言记录签字确认后交给工作人员。
四、旁听人不在听证会上发言,听证会上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与书面形式向工作人员反映。
五、听证会结束后如果有新闻采访请在会场外进行,宣读完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会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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