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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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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是一个主观的事,只要自己不承认,怎么“证明”这个“故意”呢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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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乐趣在于折腾:
想看怎么折腾汽车的,请您去“轻松上路”;
想看怎么折腾孩子的,请您去“亲子小屋”;
想看怎么折腾房子的,请您去“家居装修”
想看怎么折腾猫狗的,请您去“宠物空间”;
想看怎么折腾别人的,请您去“野猪乐园”...
2004-09-03 16: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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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的那个律师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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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虫
(5413字节 阅读:128次 跟贴:6 2004/09/03 15:26)
看中间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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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虫
(987字节 阅读:27次 2004/09/03 15:29)
属于高速是对的,关键是无过错赔偿,赔多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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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嘴嘴
(阅读:19次 2004/09/03 15:49)
麻烦把反对的问题先搞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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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
(474字节 阅读:95次 2004/09/03 15:51)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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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
(阅读:18次 2004/09/03 16:36)
“故意”是一个主观的事,只要自己不承认,怎么“证明”这个“故意”呢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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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侃
(阅读:19次 2004/09/03 16:39)
高速运输工具这个我确实没看见,我的错,我不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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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虫
(517字节 阅读:32次 2004/09/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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