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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5439 |
魅 力 值:2129 |
龙 币:39086 |
积 分:14965.9 |
注册日期:200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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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运输工具这个我确实没看见,我的错,我不是律师
但他没说,那我只能从他的话语中推论了。
即使这样,我也得问,什么算是高速运输工具?是飞机的速度、还是火车的速度,汽车在市内有时的速度还比不上“高速”的自行车呢。
其次,驾驶汽车能不能归于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从而得出应该服从无过错责任的界定?按这样的话,全世界的高危作业也太多了,仅北京就有300多万高危作业人员,是不是应该发点高危作业补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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