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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8 |
魅 力 值:13 |
龙 币: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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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5-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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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第二次想从我右侧强行超车时,被我刮到了...
今早向西行至回龙观派出所门口时,由于前面堵车,只得停车等候。谁知后面有一着急的小切,想从我右后方强行超车。当我向左打轮继续直行时,由于手潮(<3000KM驾龄)车右后侧刮到小切的左前保险杠。由于新手,不想被后面几百人骂,就准备继续走车并对逼上来的小切司机说,没大事儿走吧。谁料这却激怒了他,把我别停到路边。两车其实都均无大碍,几公分的轻微划痕,只需补漆即可。但看得出来小切车主已经“义愤、委屈”到极点了,说:“这还不是大事儿?”。想讹钱么?事故又不是因我而起!之前在回龙观城铁桥洞南边的土坡上,小切就曾想从我右侧强行超车,是不是觉得HV的车好欺负啊?是您今儿个着急还是开车就这毛病啊?怎么给自个儿车上的孩子做的榜样啊?我平常开车就很面,车上有家人就更面。您作为F的车主,开了几年车还不明白么?坐在车里都觉得自己是大爷,别人都得让你,其实出了事儿都TM的是孙子。我也没想刮着你,咱不是手潮么!
我打完122,过了半小时警察叔叔就来了,他也理解我破坏了现场,但也没办法,没法定责,最后两车扣下移交事故科鉴定。今天本想开车出来熟悉一下去西边FB的路况(平常上班搭同事的车,一个人开车上班岂不很浪费么,还多占一块道路),结果改熟悉去昌平事故科的路况了,嘿嘿。不论处理结果如何,也是顺其自然,心安理得。
经验总结:
一定要保留好现场,别怕被人骂(反正也听不见),还是怕的话,备一台数码相机在车上,实时监控设备也行,留下事发现场证据再挪车。快速协商双方责任,留下文字证据再报122(此法仅限于上了保险并且讲理的两方车主,今天的情形恐怕不适用)。
开车一定要尽可能的守规矩。虽然这很难,但发生事故时上面一条才有用。
朋友支着:息事宁人。在警察叔叔不能定责的情况下,恳求判自己全责(保费不会白交了)。车主双方、警察叔叔都减少麻烦。保险该上还是要上,发生事故时,别把自己变成一个不负责任、不讲道理的人。
对上面方法心理上过不去,觉得自己占理,就只能死磕了。(像我今天这样)
祝愿大家和小切车主开车注意安全,规矩行车,能让就让,别人比你快不过是想早些到阎老爷那儿报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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