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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守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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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小心吧,进来
据市交管部门介绍,以前在丁字路口遇红灯时,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因为,通过路口的机动车会受到非机动车、行人抢行或者占用机动车道的影响,先被放行的机动车还没有通过路口,后被放行的机动车就已进入路口,极有可能发生冲突,不仅会降低通行能力,还会造成路口堵塞,而且未被信号灯放行的直线车也易与正在放行的左转弯车辆发生剐蹭或追尾事故。因此根据新的“交通法”规定,丁字路口遇红灯直行也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交管部门已加大对该项违法行为的整顿力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规定,该项违法行为将被处罚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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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0 10:11: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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