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大侃
大侃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31425
魅 力 值:2575
龙    币:5351
积    分:15462.8
注册日期:2002-09-04
 
  查看大侃个人资料   给大侃发悄悄话   将大侃加入好友   搜索大侃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大侃发送电子邮件      

车是什么,不就是一个运人的工具么
法律规定的,就得执行,即使你有意见,那只能是向立法的反映修改法律(在中国也是有可能的),在没有修改之前,必须执行

如果觉得受不了,那就只有离开这个国家或是那什么,估计你没有那个胆量

我也受不了,但是我没有离开这个国家的本事,于是我只能选择遵守这些法律,也会想办法影响一下让不会理的法律变得合理一些

即使自行车的人是故意砸宝马,他们也没有权力把人拉车里去,那叫非法拘禁

关于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关于新交法76条第二款的事,这里已经谈得已经太多了,你有你的理解方法,你也有你的做法,这都是你的权力。但是这些事故的结果会是什么,你也很清楚

--
人生的乐趣在于折腾:
想看怎么折腾汽车的,请您去“轻松上路”;
想看怎么折腾孩子的,请您去“亲子小屋”;
想看怎么折腾房子的,请您去“家居装修”
想看怎么折腾猫狗的,请您去“宠物空间”;
想看怎么折腾别人的,请您去“野猪乐园”...
2006-07-13 16:01:4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