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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红绿灯变换时间将统一 抢黄灯记3分罚200元
http://news.sohu.com/20060812/n244758452.shtml

北京市交管局:记3分罚200元并非新举发生事故将加重一级责任

  法制网记者 李松 法制网 见习记者 黄洁

  “抢黄灯”。3分,200元。

  当媒体将这三者连在一起时,看到报道的人真的有了发现重大新闻的感觉。



就连不是司机的人也要告诉一下司机朋友:“抢黄灯”也要挨罚了!

  事件起于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统一路口黄灯闪烁时间和北京市交通委对闯黄灯违法行为的重申:北京市交管局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报告中表示,北京各路口的红绿灯变换时间将全部统一,黄灯闪烁时间不少于3秒;针对北京路面行驶车辆闯黄灯的现象越演越烈,北京市交通委同时重申“抢黄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一级责任。

  但事实上,认定“抢黄灯”行为违法,并不是交管部门推出的什么新举措,而是明明白白地写在了法律里的。无论是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还是取而代之的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都有相应规定。只是大多数司机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抢黄灯也要罚款记分。

  抢黄灯违法多数司机不知情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而同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黄灯的“警示”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解释,“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北京市交管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北京交管部门对于上述规定执行的标准一直是,黄灯闪烁的一刹那,如果车辆在路口停止线后,需要减速停车,否则要按照闯红灯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但是如果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内,则可以继续通行。此外,在责任的认定方面,如果机动车因抢黄灯发生交通事故,抢灯的一方将加重一级责任。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法律法规的这些明文规定,大多数司机实际上并不了解。很多司机表示,在他们的印象里,法律规定黄灯起警示作用,就是提示司机过路口时要小心,但并没说不能通过。更有司机质疑:闯黄灯?不是黄灯亮时,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过吗?

  处罚抢黄灯行为尚有难度

  “抢黄灯”属于违法之所以不被广大司机所了解,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少有司机因为闯了黄灯而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一位路口值勤的交通民警告诉记者,现在车辆、行人都有一种惯性思维,认为“抢黄灯”不算闯红灯,因此大家还没有形成黄灯减速停车的自觉性。而每次黄灯闪烁只有几秒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交警很难看清楚哪些车辆真正因抢黄灯而违法。而且,现实生活中,凡是抢黄灯的车辆都会加速冲过路口,即使发现了民警也根本来不及上前阻拦,强行阻拦还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对于这些现象,交管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绿灯变红灯的一瞬间强行通过路口,很容易发生危险,因为闯黄灯时司机的心理上会感到心虚、着急,再加上加速行驶,难免发生交通事故。除此之外,黄灯时刻强行进入路口,也很容易造成双向车辆在路口内“叉死”,从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为此,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抢黄灯”行为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还加强对司机的宣传教育,让广大驾驶员了解法律的规定,真正意识到“抢黄灯”潜伏的危险,养成遇黄灯自觉减速停车的守法行为。

  链接

  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二)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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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就顶,有用就点!
2006-08-12 16:25: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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