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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两次短信催缴06年8月份以前的差价
实在忍不住了,回电质询:
问:不是去年强制提前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了么?怎么还要交?
答:是收了,但是那次是按照没涨价之前价格收的,现在要补交差价......
问:强制收费的时候为什么不多收点?应该在合同里加上这一条:“预交100元涨价政策不可预见押金”,失策了吧?
答:那时候还没有涨价政策,涨价是从今年开始的......
问:这么收合理么?
答:在物业与业主的合同里有相关条款,还有市里已经明确答复,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可以按照一月份开始补交差价。
问:我根本就不同意合同里的有关条款,因为这是你们单方面制定并打印好的合同,在收房时强加在业主头上的条款,而且在未履行任何服务的时候就强行预收了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现在还要业主补交涨价后的差价,怎么感觉不像是物业,倒像是有点收保护费的嫌疑。别人我不知道,从我这里绝对不可能补交这笔钱,虽然钱不是很多。
另外,合同里也没有硬性规定预收物业管理费之后,如遇涨价需要补交差价部分吧?
还有,你们涨价的一毛钱里都包括什么钱?
答:安防费
问:保安我看见了,消防设施在哪里?按规定每个单元均应该设置消防设施我怎么没看到过?
答:消防设施我们已经着手订购,马上就可以安装了,这一点你们放心,我们会尽快安装的。
问:消防设施到现在还没有,在涨价明细单上怎么会出现1~7月份0.05元的安防费?
答:·#·#%¥#¥%…这些·##%…我们会尽快安装的......
问:那好,请先把消防设施安装到位,然后我就可以开始交这部分服务费了......
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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