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跃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爱家
爱家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140
魅 力 值:151
龙    币:7301
积    分:2721.8
注册日期:2003-01-14
 
  查看爱家个人资料   给爱家发悄悄话   将爱家加入好友   搜索爱家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爱家发送电子邮件      

2006年最后一封感谢信--写给给地铁车辆二公司
地铁车辆二公司
我是一位新妈妈,叫***,我儿子今年七月中旬出生。非常感谢你公司员工廖明及李兴华两位同志拾金不昧和不为金钱所动的精神。
八月九日,我正在家里,突然接到小区物业的电话,问我是不是将身份证丢了,我迟疑了一下,我没有出门,怎么会丢东西,但又想到我家的所有证件今天早晨被我爱人带到单位了,因为八月八日,给儿子办理完出生证明,八月九日,便准备将证件都带到单位的。那肯定是我爱人将带的东西丢了,物业说被地铁公司的人捡到了,于是给我电话让我联系地铁公司的李兴华。我马上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正是李兴华本人,他说东西被回龙观运用车间司机廖明捡到的,他通过户口本上的地址,设法联系到我们所在小区的物业,通过物业通知到我的,东西都在他那里,便与我核对了所有的东西,我当时非常激动,那可是我家里所有的证件,包括:我们俩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生育服务证等,要是全部丢失可不得了,于是我们约定时间让我爱人去取。之后我给我爱人打电话,原来是早晨挤城铁时手提袋被挤破了,他还不知道。
下午我爱人去西直门站去取,见到李兴华后,他便把东西还给我爱人,我爱人随即拿出一些钱表示感谢,被他婉言谢绝了。
我们的东西失而复得令我们全家非常高兴,廖明及李兴华的行动和精神令特别感动,他们这种拾金不昧和不为金钱所动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提倡。请贵公司把廖明、李兴华同志的事迹广为宣传,并予以表彰,感谢贵公司培养出这样优秀的员工。
(注:李兴华是我们龙跃二区的业主)
2006-12-31 16:34: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