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跃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zhaochl
zhaochl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zhaochl个人资料   给zhaochl发悄悄话   将zhaochl加入好友   搜索zhaochl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zhaochl发送电子邮件      

不在场的人可能不太清楚,那女士的行为绝对不是什么壮举,是令人鄙视的行为
首先,阐明活动的性质和活动对象。那的确不是一个纯淬的商业行为,是给小朋友表演节目的,是带有文化气息的。作为一个文化小区,适当的有这样的活动是丰富大家的生活的。试想小区里什么活动都没有,多么单调无趣。孩子们只知道电视,多么可怜。任何一位有爱心的人都应该喜欢这样的活动,不能说只是孩子或有孩子的人才会喜欢。想想你也将有孩子,或者你的孩子已经长大,但你又何曾不希望给他/她一个丰富多彩的童年?

第二是地点,小区为什么要在中间留出这些空地?只是为了溜弯?那楼间的小道就足够了。我相信这里是作一定的活动区域的。中间的楼距很宽,绿地也很美,你选择了这个楼,也许你受到了一些干扰,但你是否也从中受益?你是否享受到了更多的阳光和美景?任何人不能只是索取不能付出。

第三是时间,那是周日,不错,但那是上午10:00. 是绝大多数人都在活动的时间,连几个月的小宝宝都起来了。活动时间也不会太长,也就1个小时多点儿。而且这样的活动并不是经常性的。放的是音乐,看到的是孩子们的笑脸,所以怎么称得上是扰民?是不是在维护自身权利的时候过多地忽视了群体?我相信在很多追求民主和权利的国家,高素质的人们也是愿意有这样的活动的。

最后再说说那位女士(大约有35岁)的行为,过激,过份,打人、破坏东西,绝对称不上一个有教养的人。

---说明我不是商家也不是居委会,只是作为一个业主看不过去,发表个人见解。
2007-06-04 16:12:2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8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