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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9 |
魅 力 值:9 |
龙 币:14 |
积 分:12.3 |
注册日期:2007-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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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楼101还真是过份! 这样的不拆除掉,没法交物业费!
那天去看了一下,28号楼101竟然从自家阳台开门,在公共草地上铺了一溜石板,搭建了近10个平米的石板地面的木棚!还有石桌!
换句话说,这家人把10几个平米的公共绿地竟然占为己有!
猜测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种:
1. 不知道草地乃公共财产。 什么都不懂的一家白痴!
2. 知道公共草地,仍然占用。就是藐视物业,藐视城管,藐视四区的ZZ,藐视全体回龙观的业主! 无视政府和法律的牛人+白痴!
3. 物业不作为,城管不作为,政府不作为!
但是,
听说物业等机构找过他家多次,无果而终。所以,他家应该是原因2,牛人+白痴! 物业等‘政府’应该是不作为!
因此,继续抗议! 同时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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