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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1036 |
魅 力 值:88 |
龙 币:752 |
积 分:684 |
注册日期:2002-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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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二纳兰美容馆门前的一幕
今天本是一个愉快轻松的周末,怀着马上能见到儿子的喜悦心情,我在龙跃二东门搜索着儿子的身影。视线停留在纳兰美容馆门口,儿子一见到我就拉着我的手严肃的告诉我“把大牌子给弄倒了!”,在一片争论中,我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并对纳兰美容馆的部分店员尤其是店长出离愤怒!原来,两个不到三岁的小不点在门口店员没有阻拦的情况下,跑进美容馆中,恰好美容馆楼下放着一个大约半米高的灯罩(后来知道里面有灯管,而且放灯罩的地面及其不平整),两个孩子顽皮地去摸灯罩,不巧的是小孩子轻轻一碰,灯罩就翻到了,而且当大人们去看灯罩时,灯管已经碎了。两个孩子跑出来,家长们就跟着追孩子去了,这是店员们大呼小叫地朝孩子们追去,吓得孩子们直哭。后来,在店长要叫110,如果孩子被砸伤也要赔灯管的叫嚣中,家长们抱着孩子跟美容馆的人争辩起来,还有一个好心的妈妈也为孩子们说话。再后来我作为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参与到这场辩论中,本来不管怎么样,作为监护人要对孩子不是故意犯的错误负责,但一想到店长一行对孩子们以及解决问题的强硬态度,就出奇愤怒!后来,一个号称经理的人出现,对先前她们的态度表示道歉后,提出每位家长赔偿10元的解决办法,为了不给孩子造成更多负面的影响,我们答应了。但是从今天的事件中,除了对那位店长的蔑视和对某些打工妹良心和道德的缺失表示遗憾外,我更多考虑的是作为父母如何保护孩子权益,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教育孩子。我的反思:
1、看了民法通则,美容馆也有管理不善、未设标识、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我的孩子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因为灯的质量问题造成,我们根本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店长本人应该为她的态度道歉。
3、还是对孩子讲不是家里的东西不要乱动,但犯了错误要勇敢面对。
请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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