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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业主在法律上不存在谁损害谁的利益关系,不论交不交物业费
业主只和物业有法律上的关系
所以物业公司的一个分裂业主的重要方法就是说“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损害了交物业费业主的权益”
很多交物业费的业主往往会被误导,引起业主之间的对立
大家从逻辑上仔细分析就可以判断出来,业主之间并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不存在相互的利益损害。
(此文由西风在2007-10-06 11:16: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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