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建个篱笆小院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13.gif) |
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1 |
魅 力 值:20 |
龙 币:14 |
积 分:14.6 |
注册日期:2011-05-21 |
|
|
|
某个业主说。。。其余业主说。。。
某业主说:濮阳市城管监察支队在事先没有通知小区居民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小区建筑,是否违法?
2010年12月31日下午,濮阳市城管监察支队在事先没有告知住户的情况下(未接到拆除电话,更未见到拆除通知书),就悍然拆除了部分一楼住户院墙。试问他们这种行为违法吗?若违法,我们要求濮阳市城管监察支队在公开场合赔礼道歉,并包赔损失!
其余业主说:
1、“个人的自由,不应该建立在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基础上。”这种理念使用于很多场所,如小区噪音、公共场所吸烟、车辆乱停乱放、斑马线不让行人等。
2、希望把所有小区一楼违章建筑都拆除掉,凭什么住一楼就能自己建小院了,小院的地是你家的吗,凭什么你们可以在小院里做生意出租谋利益呢,你的利益合法吗,那些住一楼的因为小院就高价卖房,你们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公共利益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
3、你买房子时,你的房产证,建筑面积是多大?包括你一楼的小院吗??
除非是你买房子时,就带小院的,是开发商早就盖好的,房产证明上,能证明。
否则就是你侵犯公共利益!!
拆的好!!早就该拆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