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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3-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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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0A房产挂牌转让公告——写字楼:
发布时间: 2011-5-27 8:27:58 被阅览数: 148 次 来源: 海南产权
项目编号
琼产交[2011]022号
项目名称
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20A房产
项目所在地
海口市
转让价格
不低于人民币518万元
项目简介
嘉陵国际大厦位于国贸繁华商务办公中心,框架结构。本次转让标的为20楼A号房,房产总建筑面积为614.5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24743号。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
要求及相关条件
1、报名需缴纳挂牌底价的30%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4、房产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转让批复、评估
核准情况
中电投赣财【2011】37号 海兴所评报字(2010)第010001号
公告期
2011年5月 27 日至2011年6月 24 日
项目联系人及
电话
联系电话:0898-66558017 联系人:郭丽华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竞买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合同,签订成交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号:2201004019200088824
7、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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