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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回购 将实行“政府定价”
2012/01/15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本报讯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北京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何时出台这一问题,昨天,丰台团市人大代表、市住建委主任杨斌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正在制定,大原则已定,即回购实行“政府定价”且“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
杨斌解释,“回购”政策出台并执行后,在这项新政策实施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老”经济适用住房,还是将按现行的再上市政策上市出售,但从新政策执行之日起、新签订购房合同的“新”经济适用住房,如再上市,则将按照“政府定价”原则由政府实行“回购”,不再允许房主自己再上市销售。他透露,“政府定价”是由相关部门根据一定因素确定回购价格。
对上述已经确定的两大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原则,多位代表认为“合理”。他们表示,经济适用住房配售价格包含多项税费优惠措施,因此,再上市时,理应也同样由政府相关部门定价,而不是根据市场价。还有的代表表示,“一旦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出售,就说明这户家庭已经解决了当初申请保障房时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因此,政府定价收回经济适用住房,将有限的保障房资源充分落到需要住房保障的困难家庭,不仅合情合理,也是非常科学的。”
至于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新政何时出台,杨斌表示,市住建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的各项调研工作,尽快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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