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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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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业余足球俱乐部章程(有修改)(试行)(从2008年9月份开始试行)
http://bbs.hlgnet.com/showid.php?key=%BA%A3%B6%AC%C7%E0&page=1&boardid=6&work=jh&up=1&theid=15040996

http://bbs.hlgnet.com/info/u6_21013011/

请仔细参阅。有意见、建议请继续讨论。随时会有调整。

请同志们尽量协助组织工作,避免出现罚款情况,多谢!

暂时考虑扣钱的问题:3个月不参加活动的先不处理了,确实大家都有好多原因,跟谁计较我都不舒服。但是如果一整年都不来的,依然按照章程扣光所有费用。同时将该队员除名,为了给其他想加入队伍参与活动的同学腾出名额。(扣钱的原因是我不愿意老替别人管着钱,累)(2009年2月)

1、以后活动,有马甲的尽量别忘记带。没马甲的尽量穿红色或者蓝色上衣。
2、现在的章程是,对于1年没参加活动的同学,将在到期的最近一次活动中扣光所有剩余费用。
这两天决定:对于1年没参加活动的同学,扣光所有剩余费用后除名。为了给想加入的同学腾位置。否则想来玩的根本进不来参与。(2009年3月29)


2010年3月29日,规则调整:因为目前要锁定体育公园大足球场,费用较高,为了保护参与的积极性,将每次活动最低参加人数由10人调整为15人及15人以下(含15人),A全体。



2012年1月1日,规则调整:以前的规则是,“满一年没有参加活动会被取消资格”,时间太长,所以曾经出现过来了个队员我不认识以为是外人不让上场的事情;同时,有的人长期不参加并且长期欠费,有可能成为坏账最终我只能采取A全体销账的办法。因此,规则调整为:三个月必须至少参加一次活动;特殊情况单说(说明,我本人不希望随便什么事情都是特殊情况,那样就谈不上特殊了)。
(目前比较特殊的人员是:群鹿,Rainingliu、黑色闪电、乔尔)
(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请告诉我,以便安排,谢谢)


2013年2月1日新规则:
1、队员资格问题:超过规定的三个月没有参加活动而被动退出足球队,对于请求恢复队员资格的同学:该队员需要在被取消资格之日起一周内取得不少于20个现役队员的支持,则可以恢复队员资格,超过时间或者支持的人数不足,都不能恢复队员资格。该时间遇到年节假日顺延。
说明,不是投票,是需要被退的同学自己去想办法争取足够人数支持其恢复,什么方法形式不限制,网上网下都可以。不付出足够的努力,那当然不能恢复。


2、剩余费用问题。现在的规则是,如果被取消了队员资格,尽量把剩余费用退还本人,如果是在欠费状态下,我也会短信要求补交,但是没有人回答过我,所以实际上都会让大家同A那一部分欠费。这些我个人没觉得有啥问题。
对于有剩余费用,说要来拿走的,好久好久也没人影。所以,增加一条规定:回复组织者说要取走退还费用后的三个月内没有来取,那就在三个月后某一次我想起来的时候在那次活动中直接充公。短信、信使等方式联系没有回音的,也将在三个月后充公在某次活动中。

以上2条规则从2013年2月1号起正式实行。2013年1月份被动退出足球队的同学也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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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用品德做事的。真正的高度和成功,是由品德决定的。靡恃己长。
节..
2013-04-29 17:13:4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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