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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高级居民 |
经 验 值:95 |
魅 力 值:42 |
龙 币:1554 |
积 分:525.2 |
注册日期:2009-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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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开展2013年“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的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有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
关于开展2013年
“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减轻我区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负担,根据北京市昌平区慈善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北京市昌平区慈善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项目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求助对象
北京市昌平区非低保、非低保边缘(因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困难学生已由政府资助,故慈善协会不重复救助),但因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大病(以下五类大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或患其他大病(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自付医药费在5万元以上),导致生活困难的高中、中专、中技、职高的新生及在校生,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新生及在校生。
注:以下几类学生不在救助之列: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已经接受区政府资助的学生;已接受其他组织助学金的学生;民办学校计划外招收的学生。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需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
2、各村、社区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征得其所在学校意见,并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爱心成就未来”助学申请表》(附件一),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需严格按申请表背面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应由本人填写的相关内容。
3、请各村、社区负责人员严格把关,于2013年9月10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及申请表交到回龙观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并填写《“爱心成就未来”助学汇总表》(附件二)。
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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