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跃苑》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家住龙跃
家住龙跃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1065
魅 力 值:281
龙    币:2028
积    分:1174.9
注册日期:2003-01-09
 
  查看家住龙跃个人资料   给家住龙跃发悄悄话   将家住龙跃加入好友   搜索家住龙跃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家住龙跃发送电子邮件      

我交了,我认为对物业是否满意跟是否交物业费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交物业费,是我们的义务;收了物业费后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是物业公司的义务。

如果我们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可以起诉物业公司,但是不能拒交物业费。

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
收房了,入住了,成邻居了!
2004-10-18 12:19:0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6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