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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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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和好好干活的问题,偶的一点想法,请大家讨论!
是应该业主先交物业费,物业收到钱后再去好好干活?还是应该先好好干活,再以此为依据去收物业费?

物业作为公司,承揽了项目,就应有自己的启动资金,连资金都没有如何注册公司呢?

大家都是打工的,你们是先拿工资再去干活?还是先干活再去领工资?

存在的问题:

1、物业先好好干活了,个别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如何保障物业公司的利益?
2、业主先交物业费了,物业不好好干活,如何保障业主的利益?

偶的解决设想:
物业费一次交一年的,交给将来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定劳务合同,按单项工程分类,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来分批结算,并要求物业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质量保证金!

实际上开发商就是这样对待建筑承包商的,很现实,很严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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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2 13:11:4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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