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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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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全哥果然是明白人,这是另外一个骗人的借口而已。
首先我们明确一个概念,当今的红旗下,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拥有土地的产权。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地面车位利益所得的归属问题。地面车位没有任何建筑,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产权问题涉及。所有的权属物,其实就是土地。而谈到土地收益的所得,就难免要涉及另一个根本权属问题--使用权问题。就是说,除非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以外,比如矿藏等,土地产生的利益归使用权人所有。

谁,谁拥有小区土地的使用权?我不清楚哪一户有多少,但我们每个业主都有一部分。唯一清楚的是,开发商没有,物业没有!小区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收益吗?不言自明!!!
2005-06-19 20:39:2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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