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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以前说有人在院子里养鸡,这次有办法治了!刚看到的:
关于加强防控禽流感疫情的通知

社区居民朋友:
根据市区政府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凡在社区内居民自行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须一律自行销毁或交至区畜牧、防疫部门统一处理。
2、凡居民自行饲养的鸽子、鸟类,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放飞,禁止带入公共场所。
3、望社区居民们动员起来,共同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若发现疫情应及时向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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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起来了暂时!
2005-11-10 17:20:1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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