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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的活着
已经缴纳2006年前半年物业费的业主不必补缴不足的差额!
政府公布的价格只是一个指导价,不是强制性的政府定价,因此物业和业主可以在此基础上协商物业费的价格,(
由于部分业主已经缴纳了2006年上半年的物业费,且物业公司已经收纳并开具了发票,由此可以认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已经成立。物业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擅自改变收费金额。
2006年下半年开始,如果物业和业主没有新的物业费收费约定,那只好按北京市新的标准执行了
2006-05-25 1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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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关于物业费,这个怎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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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Zhang
(807字节 阅读:445次 跟贴:17 2006/05/25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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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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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的活着
(288字节 阅读:218次 2006/05/25 14:07)
已经缴纳2006年前半年物业费的业主不必补缴不足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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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的活着
(531字节 阅读:326次 跟贴:2 2006/05/25 14:16)
说的太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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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anLee
(阅读:88次 2006/05/25 15:00)
补交是北京市规定的呀,也不是物业自行上调的,可是我已经补交过了。还退我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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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儿
(阅读:95次 2006/05/27 13:29)
不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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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嘴嘴
(阅读:86次 2006/05/25 14:23)
但是物业不是早已通知补缴06年上半年的物业费了吗?(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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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
(阅读:140次 跟贴:1 2006/05/25 14:37)
靠 你愿意补缴你就缴吧 没人拦着你,只是提醒一下,你有权利不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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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屈的活着
(阅读:148次 跟贴:2 2006/05/25 14:47)
建议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写了书面投诉物业都不理,太不像话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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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
(阅读:311次 2006/05/25 15:30)
你没病吧?吃了火药?我也只是提出问题,大家讨论下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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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
(阅读:190次 2006/05/27 18:51)
应该交的必须交,不应该交的物业也不会收的,难到物业有这么大的权利,我不敢信,省的给自己找麻烦。(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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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儿
(阅读:129次 2006/05/28 08:25)
所以说嘛,如果业主们能够联和起来维护自已的权益自然是最好的。我总不能一户在交物业费的时候,跟物业说我不交吧。这种问题还是有待商讨的。肯定是人多力量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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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
(阅读:153次 2006/05/29 09:33)
不要交,这个钱是没有依据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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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嘴嘴
(阅读:81次 2006/05/29 10:03)
如果可以不交就太好了~~~~可是物业能肯吗?小嘴嘴是几区的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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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雪
(阅读:125次 2006/05/30 11:07)
物业当然不肯,但是业主也不肯补交呀!既然大家都不肯,那就看谁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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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pple
(14字节 阅读:274次 2006/05/30 11:19)
真的可以不补交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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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anyin
(阅读:88次 跟贴:1 2006/05/25 22:13)
我现在还没交CY06物业费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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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wu
(阅读:112次 2006/05/29 09:47)
不交的话好像当时不能拿到房子钥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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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中酒
(3字节 阅读:138次 2006/05/3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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