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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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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文件是关于调价的范围的,也就是说可以物业费可以增高也可以不增高,如果增加物业费不能超过什么范围,另外增加物业费需要正当的和业主双方认可的理由。
总之,物业费调价是需要双方认可的事情,而不是单方面的事情。否则,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合理,是不是还能单方面的调低物业费呢?我想不能吧。同理,物业公司单方面调高物业费,但又没有合理的服务项目增加,那也同样不合理。

目前物业公司合理的做法应该是,按照以前的收取,然后和业主商量上调的部分如何处理,如果业主愿意补交,那就补交,如果不愿意,那也没办法,只能等业主委员会制定后,再重新和业主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其中再重新规定物业费的价格了,这样程序才合法。

如果物业公司坚持按照他们的所谓物业费标准收费,而业主坚持按照以前的标准缴费,那这物业费收起来就很麻烦了,基本上就是收不上来。钱的数额其实对于每一家业主来说都不是很多,但综合起上千户来说,那就是几十万的数额了。所以这不是单纯的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原则问题。

当然,愿意缴费的业主可以认可物业的单方面涨价,这是其他业主无法干预的。

但是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其实物业费的收入只是其中一项,还有诸如停车场的收入,底商的出租收入等等附加收入,这些收入的归属现在还不明确,并且物业公司的支出公示也不明确,所以就更没有理由单方面增加物业费了。我想如果因为物业公司真的收不附出,那业主们会很容易理解物业费上调并且愿意支付更多的物业费的,但这需要业主有业委会,同时也需要物业公司公示收支情况才可以。

总体来说,有些工作中的问题,需要利益双方仔细考量,尽量做到双赢才好解决,否则就会引发矛盾而对双方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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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3 11:02: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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