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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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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是,政府给出的实际是最高限价,0.68.所以物业收0.65,有合法性(不一定有合理性)
从物业对小区的服务来衡量收费是追求合理性.
文件里(没细致看)好像增加了消防,保安方面的费用.
目前的状况是,没有业主委员会(很多小区有也是名存实亡,要么不管事,要么被物业收买,变相收费,使业主雪上加霜),物业没有双方认可的渠道.当然他就要追求利益最大化.
换个角度想,目前比追缴差额物业费问题大的事情,比如盗窃(我入住小区不到四个月,被盗汽车,自行车各一辆),狗威胁居民,老头老太太在小区跳舞制造噪音等诸多没治理好的问题很多很多.
我们可以团结起来,不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这是大利益,长远利益.仅考虑点小利而忽视大利,我觉得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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