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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个问题的我的理解
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
项目 标准(元/平方米·月)
综合管理费 0.2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 0.16
绿化养护费 0.04
保洁费 0.05
保安费 0.05
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费 每项0.05
上述合计 0.55元/平方米·月
物业要求0.65元/平方米·月,是不是把后两项重复计算了?
我理解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费和安防设施维护费用二项内容只是具体说明该项费用收取的原因及服务内容,不是另外增项。
由此看来,什么“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我们的物业还没有做到吧,也就是说,收取0.05元都是没有道理的。总费用应该低于0.55元/平方米·月。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此文由海冬青在2006-09-18 11:40: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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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用品德做事的。真正的高度和成功,是由品德决定的。靡恃己长。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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