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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276 |
魅 力 值:657 |
龙 币:844 |
积 分:692.1 |
注册日期:2003-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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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核心是抄袭的,二、标准应该是公开化、无偿化的,三、 标准制订过程应该透明化
当然,实现标准的方法可给专权
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是该拥有自己的标准是好的,可是这个标准并不是自己的。当然中国的标准一向如此,所以中国7号之类的标准,明白人都知道不过是把RFC,或者IEEE的英文版的rfc,draft翻译成为中文,然后打上一个china或者CN的标志,然后就成为国标,我们居然始终没有脸红过。当时人家真正协议的设计者,标准的起草者也没有说什么,毕竟那时中国的这些小组没有向别人要钱。可这次我觉得这些人玩得有些过火了,把别人的标准拿来,然后翻译,然后加个安全功能,居然堂而皇之的作为自己的标准申请专利,然后要向人家真正的发明者和专利拥有者收取专利费,而且还要强制执行,这就有些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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