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用户常因精神层面诉求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
互联网数字服务越来越多地和用户的情感发生连接。3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份调研显示,互联网用户因精神层面的需求受阻,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调研内容显示,这一现象具体表现为,在游戏领域中,用户往往不仅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还要求恢复账号、游戏装备;在服务更新后,用户有拒绝享受新服务、结算旧服务的诉求等。对此,该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刘书涵认为:“多样化、个性化的诉求背后,反映出消费者面对纠纷时不再仅要求物质赔偿,更多期待实现精神层面的诉求,体现出更多文化娱乐领域的消费者的精神生活已经与网络服务内容深度绑定、紧密连结。”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为一名游戏玩家,被告是游戏运营商。“游戏运营商根据后台数据认为,原告存在多次连续数日内不间断对局、明显不符合人类正常生理曲线的游戏行为,且游戏轨迹及道具使用分析符合‘脚本外挂’软件自动运行特点,故以玩家使用非法‘脚本外挂’为由永久封禁账号并拒绝退还账户余额。”法官张倩介绍。 玩家认为,游戏运营商此举违反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游戏账号等值金额1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采用充分合理的方式告知用户不得使用外挂软件进行游戏,且提交的后台数据显示原告存在“脚本外挂”的作弊行为,最终认定被告的“封号”措施符合约定,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张倩介绍,游戏领域中的“外挂”行为给使用者带来不同于一般玩家的游戏体验以及更多的游戏奖励,但却破坏了整体游戏规则和游戏生态。本案在网络游戏中使用“脚本”这一行为给予了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协议约定禁止网络用户违背诚信原则参与网络活动行为采取封号的形式给予了确认,维护了案外广大游戏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平的网络游戏环境,保障了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新业态、新模式纷纷进入司法视野,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涉及直播电商、数字营销等新业态,超前点播、PK带货、流量推广等新模式。司法审判成为反映网络服务行业发展的“晴雨表”,同时也及时回应着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挑战,例如涉及到直播打赏法律行为的性质认定、PK带货行为中的主体责任、二手平台提供查验服务标准的事实认定等问题。从诉讼主体上看,原告多为中青年网络消费者,占比89.8%;被告多为平台公司,占比97.2%,案件数量排名前15的均为服务平台公司,共涉及1502个案件,占比为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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