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休闲》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lvl
lvl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373
魅 力 值:267
龙    币:4409
积    分:2405.4
注册日期:2003-07-03
 
  查看lvl个人资料   给lvl发悄悄话   将lvl加入好友   搜索lvl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lvl发送电子邮件      

网上找的中文对照版
22﹒裁判团与执法程序
22.1组成
比赛的裁判团包括下列职员:
第一裁判
第二裁判
记录员
四(二)名司线员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必须有一位助理记录员。
22.2执法程序
22.2.1唯有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可在比赛中鸣笛:
22.2.1.1第一裁判发出发球信号开始比赛。
22.2.1.2当第一裁判或第二裁判确认发生犯规,且能判明其性质时,可鸣笛中止比赛。
22.2.2当比赛中止时,他们可以鸣笛表示其允许或拒绝球队的请求。
22.2.3裁判员鸣笛中止比赛后,必须以法定手势表示之(规则27.1):
22.2.3.1如果犯规由第一裁判鸣笛时,其表示顺序:
(a)获发球的队。
(b)犯规的性质。
(c)犯规的球员。
第二裁判重复第一裁判手势表示之。
22.2.3.2如果由第二裁判鸣笛,则第二裁判需依序作出:
(a)犯规性质。
(b)犯规球员。
(c)重复第一裁判手势作出下一个发球队手势,
在此状况下,第一裁判无须作出错误或犯规手势,只作出发球队手势。
22.2.3.3在双方犯规时,裁判员表示顺序:
(a)犯规性质。
(b)犯规球员。
(c)由第一裁判指示发球队。
23﹒第一裁判
23.1位置
第一裁判坐或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执行职务,其视线必须高于球网上端大约50公分
23.2权力
23.2.1第一裁判由开始至结束指挥球赛的进行。其权力高于所有职员及两队的成员。
比赛进行时,他具有最终决定权。当他发现其它职员的判决有误时,有权更改其决定。他甚至可更换未能胜任职务的职员。
23.2.2他也控制捡球员及擦地板人员的工作。
23.2.3他有权决定一切有关比赛的事项,包括规则中未规定者。
23.2.4他不允许任何人就其判决作讨论。但在比赛队长的要求下,他必须对其所作的判决提出说明,解释所引用的规则。
若队长对该说明立即表示异议,并保留赛后提出正式抗议的权利,第一裁判必须准许其请求(规则5.1.2.1、5,1.3.2)。
23.2.5比赛前及比赛中,他必须负责决定比赛区域与状况是否合乎比赛规定。
23.3职责
23.3.1比赛前,第一裁判必须:
23.3.1.1检查比赛区域状况、比赛用球及其它设备,
23.3.1.2召集双方队长进行掷硬币事宜,
23.3.1.3控制球队的热身练习。
23.3.2在比赛进行中,只有第一裁判有权:
23.3.2.1对球队提出警告,
23.3.2.2对不当行为及延误比赛施以制裁,
23.3.2.3判定:
(a)发球员的犯规及发球队位置的错误,包括掩护,
(b)比赛进行中的犯规,
(c)球网上方及其上半部的犯规。
(d)球完全通过网下垂直面(规则11.1.3)
23.3.3比赛结束后,在记录表上签名。
24.第二裁判
24.1位置
第二裁判是站在第一裁判对面的比赛场地外网柱附近,面向第一裁判执行任务
24.2权责
24.2.1第二裁判是第一裁判的助理,但也有自己职掌的裁决范围(规则24.3)
当第一裁判无法继续执行职务时,第二裁判可以替代他。
24.2.2第二裁判可以手势指出其裁决范围以外的犯规,但不可鸣笛,亦不可对策一裁判坚持己见。
24.2.3他控制记录员的工作。
24.2.4他监督球队席上的队职员,并向第一裁判报告其不当行为。
24.2.5他控制热身区内的球员(规则4.2.3)
24.2.6他认可比赛中止,控制中止的时间及拒绝不当的请求。
24.2.7他控制各队使用暂停及替补的次数,并于第二次暂停及第五与第六次替补时,通知第一裁判和该队教练。
24.2.8若球员受伤时,他可以授权例外替补(规则8.2)或给予3分钟恢复时间(规则18.1.2)
24.2.9他检查地板状况,尤其是前区部分。同时也在比赛进行中,检查球是否符合规定。
24.2.10他监督惩罚区的成员,并向第一裁判报告其不当行为。
24.3职责
24.3.1在每局比赛开始时、决胜局中场地交换时、及任何必要的时候,他必须核对每位球员在场上实际位置与阵容单上是否相符。
24.3.2比赛进行中,第二裁判须就下列情况作判决、鸣笛及打手势:
24.3.2.1接发球队的位置错误(规则7.5)
24.3.2.2球员触及球网友球场上靠近第二裁判一测的标志竿(规则12.3.1)
24.3.2.3侵入对方场区及球网以下的空间(规则12.2)
24.3.2.4后排球员或自由防守球员的非法攻击或拦网犯规(规则8.5.2.2;14.3.3;15.6.2)
24.3.2.5球由有效空间以外越过球网至对方场地或触及其所估一力的标志竿(规则9.4.3、9.4.4)
24.3.2.6球触及场外的物体或地板,而当时第一裁判所在的位置无法看到接触的发生(规则9.4.1;9.4.2)
24.3.3比赛结束后,在记录表上签名。
25﹒记录员
25.1位置
记录员坐在第一裁判对面场外的记录台执行任务
25.2职责
他与第二裁判合作,依据规则作记录。依其职责用蜂鸣器或者其它音效向裁判示意。
25.2.1在每场及每局开始前,记录员必须:
25.2.1.1依据执行程序填词比赛及球队的资料,并取得队长及教练的签字。
25.2.1.2依据上场阵容单登记各队的上场阵容。
若他未能准时取得上场阵容单,应立即将情况通知第二裁判。
25.2.1.3记录自由球员姓名及号码。
25.2.2在比赛进行时,记录员必须:
25.2.2.1记录各球队得分,并确认揭示板上的比数是否正确。
25.2.2.2管制各队的发球顺序,如有错误发生,应于球发出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25.2.2.3记录暂停及球员替补以控制其次数,并通知第二裁判,
25.2.2.4对于违反规定的比赛中止请求,应通知裁判员,
25.2.2.5每局结束时以及决胜局中某队达到8分时,通知裁判员,
25.2.2.6记录所有的惩罚。
25.2.2.7第二裁判需要求记录员记载:
例外替补(规则8.2)复原时间(规则18.1.2)
延长中止(规则18.3)外来干扰(规则18.2)
25.2.3当比赛结束时,记录员必须:
25.2.3.1记录最后的成绩,
25.2.3.2自己在记录表上先行签字,再取得各队队长签字,然后取得裁判的签字,
25.2.3.3如有抗议事件,应由自己或让该豚队长亲自将抗议的情形书写于记录表上。
26﹒司线员
26.1位置
.若仅设二名司线员,则应站在球场二个斜对角,二位裁判员右手方向的位置(角落)离球场角落1至2公尺处。
.各自负责靠近自己的一端线及一边线。
.FIVB世界性及正式比赛中,司线员必须有四名。
.他们位于球场四角外的无障碍区,面向各自所负责的线站在该线的假想延线上,距离界线1至3公尺处
26.2职责
司线员须以旗帜(40公分x40公分)作手势执行任务,
26.2.1当球落于其所司的线附近时,他必须作界内或界外的旗号。(规则9.3;9.4)
26.2.2当球经接球队触及后落于界外,他必须作球触手出男的旗号。
26.2.3当球由有效空间外飞越球网、或触及标志竿等时,他必须作界外球的旗号(规则9.4.3:9.4.4)
26.2.4在发球时候(发球员除外),有球员脚踏出比赛场地以外,他必须做出旗号。
26.2.5负责端线的司线员,在发球员违反规则,负责做出旗号(规则13.4.2)
26.2.6在第一裁判的要求下,司线员必须重复旗号。
27﹒法定手势
27.1裁判员的法定手势
裁判员鸣笛的理由必须以法定手势表示之(犯规的性质鸣笛允评比赛中止的目的)
27.1.1手势要维持片刻,若以单手,则依犯规队或请求队同边的手势示之。
27.1.2裁判员按着指出犯规的球员或请求中止的球队。
27.1.3最后,裁判员指出下一个发球的球队。
27.2司线员的旗号手势
司线员必须以规定的旗号手势指出犯规性质,手势并应维持片刻示意。
2007-05-25 09:38:2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