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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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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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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市“红双喜杯”羽毛球业余俱乐部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红双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红双喜”城南乒羽中心
四、冠名单位:红双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2007年10月20日—21日
六、竞赛地点:“红双喜”城南乒羽中心
七、竞赛项目:双打团体赛
八、参赛办法:
1、参赛双打团体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俱乐部业余羽毛球选手,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中如出现意外伤病,责任自负;
3、参加双打团体赛的运动员每人限报一项,不得兼项;
4、参赛队免收报名费;
5、报名人数: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队员9人、女队员3人(含替补队员);
6、退役教练员、运动员、曾经和正在体育院校从事羽毛球专业训练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7、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15日;
8、报名地点: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办公室
地址:崇文区天坛东路13号(体育社团办公中心)
联系人:邱俊芳 联系电话: 67051735
九、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根据报名人数分组),第二阶段比赛按第一阶段比赛成绩进行单淘汰赛;
3、第一阶段每场一局决胜负,打满五场;第二阶段每场三局两胜年,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
4、记分方法:每球得分制,每局21分;
5、双打团体赛出场顺序:男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男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6、弃权:在一场比赛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
7、比赛用球“红双喜牌”羽毛球为本次比赛指定用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双打团体赛录取前八名,给与奖励及颁发证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员、裁判员由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选派;
2、大会设立仲裁委员会;
3、比赛裁判采用一人制。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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