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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星期8pizza杯"第五届回超第4轮违纪问题的处理和五一期间比赛调整及奥运活动安排!
2008年回超甲组第四轮、回超乙组第三轮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08回超仲裁委员会根据《2008回超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对下列各队和球队成员处以如下处罚:
1、在回超甲组红英联vs流浪明星的比赛中,红英联队员32号对流浪明星9号有推搡行为,对红英联32号队员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追加两场停赛。;
2、在回超甲组红英联vs流浪明星的比赛中,红英联场下2名观众或球员有辱骂裁判行为,情节恶劣,对红英联球队处以400元罚款,对球队领队管理不力,处以球队领队200元罚款的处罚。共计600元
并回超仲裁委员会警示回超所有球队,若再出现类似违规违纪,破坏回超正常比赛秩序的行为,回超仲裁委员将酌情取消球队的回超参赛资格!
3、在回超乙组新龙城vs定福皇庄的比赛过程中,新龙城场下替补球员14号谩骂裁判,情节恶劣,对新龙城14号处以停赛2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新龙城领队提出警告,考虑其积极主动有效控制态势的行为,不予罚款。
4、在回超甲组野猪林vs94队的比赛结束后,94队的581910号三名队员没有按照裁判要求列队,擅自离场,对94队58、19号队员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10号作为94队的领队带头违纪,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提出严重警告。共计400元。
5、在回超甲组野猪林vs94队的比赛过程中,定福皇庄球队的领队陈琪有辱骂裁判行为,情节恶劣,对定福皇庄领队陈琪罚款200元,并提出严重警告的处罚。
希望回超各队以上述处罚为警示,加强球队管理和文明参赛教育,共同建设健康文明的回超比赛环境。如果在有球队出现类似违规违纪现象,回超仲裁委员会将对违纪球队和球员进行严厉处罚,净化回超参赛环境!整体球场是文明的,但总有个别人和个别队伍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既然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回超有续的发展,为了建设好自己的球队,那为什么不能严格律己,平和的对待我们这样一个足球活动呢?
为了净化回超赛场,2008第五届回超组织委员会特做出以下决定:
在今后的比赛中,如果再发生不文明的情况,组织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将有权利视情节程度取消球队的参加回超的资格。
另:五一期间,考虑到大部分球队都有事情,原本5月3号、4号的比赛顺延,所以五一期间没有比赛,5月10日、5月11日进行的是3号.4号的比赛,依次顺延。如果各队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与组织委员会沟通。
4月30号参加昌平地区奥运白天倒计时活动的各队队员,请各领队抓紧安排好。4月20日下午4点,请各领队安排队员农学院足球场进行唯一一次的练习。各代表队不允许请假。到球场后找豆腐,统一安排30分钟的练习,对各球队的支持、各队员的辛苦,表示感谢! (此文由豆腐在2008-04-16 14:46: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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